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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文件矿安2024 109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通知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主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 力,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制定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 系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 分方法,现予印发,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2020年5月11 日印发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 l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同时 废止。请各单位组织煤矿企业认真学习,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开展达标创建工作,推动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管 理水平。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将具体意见函告国家 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联系人及电话贾宏,01064464750、64463431传真; 电子邮箱jcc4750;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4年10月16日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 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原则,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新建、改 建、扩建煤矿可参照执行。新建煤矿联合试运转期间、停产煤矿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 级复产验收前,可申请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第三条 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以下简称评分方法。第四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 三级3个等级,所应达到的要求为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总得分不低于90 分,重大灾害防治、专业管理部分评分不低于90分,安全基础管理 部分评分不低于85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 满1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2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2.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检查考核未通过,自考核定 级部门检查之日起未满1年的;3.被降级或撤消等级未满1年的;34.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期间的。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总得分及各管理部 分得分均不低于8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 满半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1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2年的;2.被降级或撤消等级未满半年的。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总得分及各管理部 分得分均不低于70分。第五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分级考核 定级。申报一级的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 织初审,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申报二级、三级的煤 矿,初审和考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 门确定。第六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按照企业自 评申报、初审、考核、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管理体系考核定级部门原则上应在收到煤矿企业申请后的60个 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定级。煤矿和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 管部门,应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山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完成申报、初审、考核、 公示、公告等各环节工作。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信息化方式开展 考核定级等工作的,不予公告确认。 4一自评申报。煤矿对照评分方法全面自评,形成自评报 告,填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申报表,依据拟申报的 等级向初审部门提出申请。二初审。初审部门收到煤矿申请后,应及时进行材料审查, 其中,申报一级的还应进行现场检查,申报二级、三级的视情况开 展现场检查或抽查,经初审合格后上报负责考核定级的部门。三考核。考核定级部门在收到经初审合格的煤矿安全生产 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后,对申报煤矿组织进行现场检查或抽查。对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 部门应取消其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资格,认定其 不达标。煤矿整改完成后需重新自评申报,且1年内不得申报二 级及以上等级。四公示。对考核合格的申报煤矿,由初审部门监督检查申 报煤矿隐患整改合格后,将整改报告报送考核定级部门,考核定级 部门在本部门或本级政府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五公告。对公示无异议的煤矿,考核定级部门确认其等级, 并予以公告。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在公告定级后5个 工作日内将被定级煤矿名单经“信息系统”报送国家矿山安全监 察局。 5 对考核未达到一级或二级等级要求的申报煤矿,省级煤矿安 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确定的考核定级部门可按照考核得分 直接定级。第七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加强日常检 查,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的自查,煤矿上级企业每半年至 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检查没有上级企业的煤矿自行组织开展。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每年 至少通报一次本行政区域内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 级情况,以及等级被降低和撤消的情况。第八条 煤矿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应等级后,考 核定级部门每3年进行一次复查复核。由煤矿在3年期满前3个 月重新自评申报,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按第六 条规定对其考核定级。第九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煤矿作出符合一级体 系要求的承诺,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在3年期满时直接办理 延期1.3年期限内,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不存在重大事故隐 患且组织生产的情况;2.3年期限内,井下“零突出”“零透水”“零冲击地压事故”;3. 井工煤矿采用“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生产模式冲击地 压矿井和开采保护层的矿井除外;4. 井工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100;露天煤矿采剥机械6化程度达到100。第十条 办理直接延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煤 矿,应在3年期满前3个月通过“信息系统”自评申报,由省级煤矿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对其审核,并征求当地煤矿安 全监管监察部门意见,审核符合延期条件后通过“信息系统”报送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按照程序予以公示 公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三级煤矿不执行直接延期 制度。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的监管。一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应加强动态 监管。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按属地监管原 则,每年按一定比例对达标煤矿进行抽查,对工作中发现已不具备 原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水平的煤矿,应降低或撤消其 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对停产超过6个月的煤矿, 应撤消其原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待复产时重新申报、 考核定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日常检查查处煤矿存在重大事 故隐患后,自查处之日上溯6个月,查处重大事故隐患数量超过煤 矿自查上报数量的,应降低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三级 为撤消。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后,应及时通 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二对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煤矿,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7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降低或撤消其取得的安全 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一级、二级煤矿发生一般事故后分别 降为二级、三级,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后撤消其等级;三级煤矿发 生一般及以上事故后撤消其等级。三降低或撤消煤矿所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 后,由原等级考核定级部门进行公告并更新“信息系统”相关信息。四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被撤消的煤矿,实施撤 消决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生 产,进行整改,待整改合格后重新提出申请。五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对本 行政区域内直接延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煤矿开展重 点抽查。对达不到一级等级要求的煤矿,应降低或撤消其安全生 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并将有关情况通过“信息系统”上传国家 矿山安全监察局。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煤矿在有效期内享 受以下激励政策一在全国性或区域性调整、实施减量化生产措施时,原则上 不纳入减量化生产煤矿范围;二在地方政府因其他煤矿发生事故采取区域政策性停产措 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停产范围;三申请生产能力核增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开展审查确 认工作;新投产的煤矿和已核定生产能力的煤矿,通过生产能力核 8定提高产能规模的间隔时间,可按规定缩短;四生产能力核增时,产能置换比例不小于核增产能的 100,通过改扩建、技术改造增加优质产能超过120万吨/年以上 的,所需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五生产能力核增时,核增幅度可在“不超过煤炭工业设计规 范标准设计井型规模2级级差”规定的基础上,上浮1级级差;实 现“一井一面”或智能化开采的,核增幅度可上浮2级级差;六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 直接办理延期手续;七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主管部门作为对煤矿企业信用评 级重要参考依据;八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适当减少检查频次;煤矿停 产后复产验收时,优先进行复产验收。鼓励各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 际,细化完善有关激励政策,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积极性。第十三条 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 办法和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及时报送国家矿山安全 监察局备案。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9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第 1 部 分 总 则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 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设置机构,配备人 员,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 员素质,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聚焦重大灾 害防治,抓好各专业管理,不断规范、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 实现安全生产。一、基本原则1.突出目标导向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 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 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工作。2.健全双控机制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增 强煤矿全体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隐患排查能力,实现安全生产 源头管控,不断推动关口前移。3.聚焦事故预防10突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加强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强 化灾害超前治理和源头控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4.强化现场管理制定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作业人员安全 知识与技能的培养和应用,推动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提升现 场管理水平。5.注重过程控制建立并落实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管理行为、 操作行为纠偏,实施安全生产各环节的过程控制,推动安全管 理水平持续提升。6.依靠科技进步优化生产系统,推动煤矿减水平、减采区、减采掘工作面、 减人员,推广先进实用技术、装备、工艺,提升煤矿机械化、 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7.坚持动态达标持续改进坚持全面自查自评,加强标准化体系运行总结分析,不断 提高评估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确保动态 达标。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构成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包括安全基础管理、重大灾 害防治、专业管理等3个部分。1.安全基础管理设定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健全完11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范围,提高从业 人员素质和技能。对生产过程中发生不同等级事故、伤害的可 能性进行辨识评估,预先采取规避、消除或控制安全风险的措 施。对生产过程中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人的不安全行 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和管理的缺陷进行检 查、登记、治理、验收、销号,实现隐患闭环管理。2.重大灾害防治针对井工煤矿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煤尘,露天煤矿 边坡等重大灾害及风险,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坚持重大灾害源头治理、超前治理、区域治理、系统治理、工 程治理。3.专业管理设定井工煤矿通风、地质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 调度应急和“三堂一舍”,露天煤矿钻孔、爆破、采装、运输、 排土、机电、防治水、调度应急和“三堂一舍”等专业的工作 指标及管理标准,规范煤矿生产技术、设备设施、工程质量、 现场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三、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现场考核内容 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2部分“安全基础管理”的规定。2.重大灾害防治1井工煤矿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3部分“重大灾 害防治”中“3.1井工煤矿重大灾害防治”的规定。122露天煤矿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3部分“重大灾 害防治”中“3.2露天煤矿重大灾害防治”的规定。3.专业管理1井工煤矿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4部分“专业管 理”中“4.1井工煤矿专业管理”和“4.3调度应急和三堂一 舍”的规定。2露天煤矿 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4部分“专业管 理”中“4.2露天煤矿专业管理”和“4.3调度应急和三堂一 舍”的规定。注各部分涉及的资料,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评分方法1.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评分方法1井工煤矿现场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采用各部分得 分乘以权重的方式计算,各部分的权重见表1-1。表1-1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权重表序号管理部分标准分值权重ai安全基础管理1000.15二重大灾害防治1000.16三专业 管理通风1000.12地质测量1000.10采煤1000.10掘进1000.10机电1000.1013序号管理部分标准分值权重ai运输1000.10调度应急和“三堂一舍”1000.072井工煤矿在有采煤工作面、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前 提下,按照评分表进行现场检查打分。3各部分考核得分乘以该部分权重之和即为井工煤矿安 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现场考核总得分,采用式1计算 1 式中 M 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现场考核总得 分;M 安全基础管理、重大灾害防治、通风、地质测量、 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调度应急和“三堂一舍”等9项现 场考核得分;ai 安全基础管理、重大灾害防治、通风、地质测量、 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调度应急和“三堂一舍”等9项权 重值。4缺项考核评分方法。“专业管理”中缺项专业不得分,考核总得分采用式214计算2式中 T 综合考核分数;M井工煤矿现场考核总得分; ai- 缺项权重值。注对于已无掘进工程的拟关闭退出的煤矿,或无掘进工 作面但“三量”开拓、准备、回采煤量符合规定的正常生 产煤矿,可在考核定级时,对矿井掘进专业不考核。2.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评分方法1露天煤矿现场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采用各部分得 分乘以权重的方式计算,各部分的权重见表1-2。表1-2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权重表序号管理部分标准分值权重bi安全基础管理1000.15二重大灾害防治1000.15三专业 管理钻孔1000.08爆破1000.10采装1000.10运输1000.10排土1000.08机电1000.10防治水1000.07调度应急和“三堂一舍”1000.072露天煤矿现场正常生产,在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前 提下,按照评分表进行现场检查打分。153各部分考核得分乘以该部分权重之和即为露天煤矿安 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现场考核总得分,采用式3计算3式中 N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现场考核总得分;Ni安全基础管理、重大灾害防治、钻孔、爆破、采 装、运输、排土、机电、防治水、调度应急和“三堂一舍”等 10部分现场考核得分;bi安全基础管理、重大灾害防治、钻孔、爆破、采 装、运输、排土、机电、防治水、调度应急和“三堂一舍”等 10部分权重值。4缺项考核评分方法。“专业管理”中缺项专业不得分,考核总得分采用式416计算式中T综合考核分数;N露天煤矿现场考核总得分; bi缺项权重值。43.附加得分项对2个自然年及以上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煤矿,在现场 考核得分的基础上予以加分;2个自然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的加0.1分,以后每增加1年加0.1分,最多加2分。第2部分安全基础管理一、工作要求1.安全目标。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纲领性文件,明确年度 安全目标及任务,对目标考核奖惩等内容作出规定,并严格考 核兑现。2.组织保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设置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满足实际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3.安全制度。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健全 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4.安全培训。制定并落实培训计划;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和 使用安全培训经费;从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5.风险分级管控。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按要 求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建立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 评估结果应用机制,组织开展年度辨识评估和专项辨识评估宣 贯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6.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组织开展 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按照事故隐患分级标准,明确治理责任部 门、人员、措施、时限等,并组织实施。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 励制度,定期总结分析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7.持续改进。每季度对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开展1次自查自 评;每年对管理体系运行质量进行1次全面客观分析总结,提17出改进措施并落实,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提高体系运行质量。二、评分方法1.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本部分不得分。2.按表2评分,总分为100分。按照所检查存在的问题进 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18表2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标准化评分表项 目项 目 内容基本要求标准 分值评分方法得分安全目标10分日标 内容结合煤矿实际明确年度安全 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事 故、标准化达标创建等量化考 核指标,分解、制定完成目标 的工作任务和措施,并对考核 奖惩等内容作出规定5查现场和资料。未制定安全目标不得分;日标内容脱离实际1项扣1分;目标任务未量化1项扣1分;未明确工作任务、措 施及考核奖惩等内容 缺1项扣0.5分考核 奖惩每季度统计安全目标任务完 成情况;未按时完成的分析原 因,提出改进措施;每年对安 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 核,并严格兑现奖惩5查现场和资料。未统 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扣2分,缺1次扣1分;未分析原因,提 出改进措施扣2分; 未进行年度考核不得 分;未兑现奖惩扣3 分组织保障10分机构 设置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技术管 理部门,明确相应的责任范围 及工作职责并严格落实。对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高瓦斯、冲击地压、煤层 容易自燃、水文地质类型复杂 和极复杂的煤矿,还应当按规 定设立相应的专门防治机构4查现场和资料。部门 应设未设不得分;部 门责任范围不明确1 项扣0.2分;有关职责 未明确到具体负责部门缺1项扣1分人员 配备按规定配备“五职”矿长矿 长、总工程师,负责安全、生 产、机电的副矿长和副总工 程师,不得在其他煤矿兼职; 学历、经历等条件符合相关规 定2查现场和资料。检查任命文件和上岗情况,未按国家规定配备“五职”矿长和副总工程师或在其他煤矿兼职的不得分;人员学历或经历不符合规定1人扣0.5分煤矿根据不同的灾害类型指 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 型复杂和极复杂、开采容易白 燃和自燃煤层配备满足工作 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2查现场和资料。未按 国家规定配备专业技 术人员不得分;其他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 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少19项 目项 目 内容基本要求标准 分值评分方法得分业技术人员;人员学历、经历 等条件符合相关规定1人扣0.5分;人员学 历或经历不符合规定 1人扣0.2分配备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 的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 人员,并持证上岗。井下工作 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工2查现场和资料。特种 作业人员配备少1人 扣0.5分;人员学历或 经历不符合规定1人 扣0.2分;未持证上岗 或证件超期1人次扣 0.5分;井下工作岗位 使用劳务派遣工不得 分三安全制度10分制度 建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标准,结合煤矿实际, 至少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 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矿领 导带班下井坑制度;安全 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监督检查 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 度;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 制度;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 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操作 规程管理制度;事故报告与责 任追究制度;“三违”管理制 度2查现场和资料。制度 缺1项扣0.5分;制度 不符合煤矿实际1处 扣0.3分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覆盖各层级负责人、 各部门区队、各岗位的安 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 范围,并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不到位人员按照本矿规定问 责2查现场和资料。责任制缺1岗位扣0.5分;部门责任制缺1个扣1分;其他不符合要求1处扣0.3分;抽考抽问1名管理人员、1名职工本岗位安全生 产责任制,未掌握1 人扣0.2分安全办公 会议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由矿 长主持,总工程师、副矿长、 副总工程师、职能科室和基层 区队等负责人参加,总结分析2查现场和资料。没有 按规定召开会议的不 得分;会议未对相关 工作进行总结、分析、20项 目项 目 内容基本要求标准 分值评分方法得分管理周期内安全工作情况,安 排部署下一管理周期的安全 工作,形成会议纪要安排的缺1项扣0.5 分;议定的具体工作 未闭环管理的1项扣 0.5分矿领导带班 下井坑煤矿每班有矿领导带班下井 坑,并建立实名登记档案;带班信息在井工煤矿井口、露 天煤矿调度室或交接班室等 显著位置公示2查现场和资料。矿领导带班空班1个班次扣1分;通过人员定位、视频等方式核查带班质量,存在睡岗或不在当班作业区域巡 查 现 象 的 1 次 扣0.5分;其他不符合要求1次扣0.2分安全投入 保障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和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国家规 定的标准足额提取,并在规定 的范围内使用;建立台账,规 范管理2查现场和资料。未制 定提取和使用计划、 未按规定标准提取或 使用不得分;未建立 台账扣1分;其他不 符合要求1处扣0.5分四、安全培训15分基础 保障建立并执行安全培训管理制 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提取 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做到专 款专用。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 件的煤矿企业自主开展安全 技术培训,不具备培训条件的 煤矿,应委托具备安全生产培 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3查现场和资料。制度 执行不到位1处扣0.5 分。未提取教育培训 经费不得分;提取比 例不符合规定扣1分;未做到专款专用扣1 分。安全生产培训条 件不符合要求、委托 的培训机构不具备条 件的不得分组织 实施矿长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培训对象 覆盖所有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学时符合规定4查现场和资料。无培 训计划不得分;培训 计划不符合实际或未 落实缺1项扣1分; 培训对象未覆盖全 员,缺1类人员扣0.5 分;培训学时不符合 要求1处扣0.5分;其 他不符合要求1项扣 0.3分21项 日项 目 内容基本要求标准 分值评分方法得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警示教育3现场抽查含音视频 影像资料。上级煤 矿监察监管部门发布 的生产安全事故通报 等未宣贯的1例扣0.5 分;本矿生产安全事 故未宣贯1例扣1分人员 素质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五职”矿长每年接受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会同监管部门组织的专门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他从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符合规定,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5查现场和资料。“三项岗位人员”未取得考核合格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扣1分;“五职”矿长每年未接受培训1人扣1分;其他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1人扣1分。持过期证件1人扣0.5分;新上岗人员岗前未培训的不得分,培训不符合要求1 人扣0.2分五、风险分级管控25分工作 制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制度,矿长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副总工程师、科室、区队安全风险 分级管控职责明确;明确安全 风险辨识评估范围、方法和安 全风险的辨识、评估、管控、 公告等工作要求3查现场和资料。未建 立制度不得分,职责 内容不明确1项扣0.2 分;辨识评估范围、 方法或工作要求不明 确1处扣0.2分,制度 不执行1项扣0.5分风险辨识评估年 度 辨 识 评 估1.每年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和相关科室、区队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重点对井工煤矿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爆破及提升运输系统,露天煤矿边坡、爆破、机电运输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 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2.风险辨识评估范围应覆盖煤5查现场和资料。未开展辨识不得分,辨识组织者不符合要求扣1分,参加人员缺1人扣0.2分,风险辨识评估不符合工作制度要求1处扣0.2分;辨识内容危险因素不存在的除外缺1项扣0.5分,辨识评估范22项 目项 目 内容基木要求标准 分值评分方法得分矿井坑下所有系统、场所、 区域及变电所、通风机房、压 风机房、抽采泵房等地面场 所 ;3.年底前完成下一年度安全风 险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制定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清单 内容至少包括风险点、风险描 述、管控期限、管控措施、管 控 责 任 ;4.年度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 指导编制下一年度灾害预防 和处理计划等围缺1处扣0.5分;未 编制辨识评估报告扣 2分,重大风险清单内 容缺1项扣0.5分,重 大风险管控措施不完 善、操作性不强1项 扣0.5分;辨识评估结 果未体现应用缺1处 扣0.5分专 项 辨 识 评 估1.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 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科 室开展1次专项辨识评估,重 点辨识评估地质条件、重大灾 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 险,形成专项辨识评估纪要; 如有新增重大风险,应补充完 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2.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完善 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 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 劳动组织确定2查现场和资料。辨识缺1次扣1分;辨识组织者不符合要求扣0.5分,科室缺1个扣0.2分,辨识内容缺1项扣0.5分;新增重大风险未补充清单扣0.5分,重大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操作性不强1项扣0.2分;辨识评估结果未体现应用缺1项扣0.5分1.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 设施设备,井工煤矿水、火、 瓦斯、冲击地压灾害等级,露 天煤矿边坡参数等发生重大 变化时,新技术、新工艺、新 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 前,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科 室开展1次专项辨识评估,重 点辨识评估作业环境、生产过 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 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形成专项辨识评估纪要;如有 新增重大风险,应补充完善重 大安全风险清单;3查现场和资料。辨识缺1次扣1分;辨识组织者不符合要求扣0.5分,科室缺1个扣0.2分,辨识内容缺1项扣0.5分;新增重大风险未补充清单扣0.5分,重大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操作性不强1项扣0.2分辨识评估结果未体现应用缺1项扣0.5分 23项 目项 目 内容基本要求标准 分值评分方法得分2.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 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 作规程1.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由矿长组织有关科室、区队开展1次专项辨识评估;井工煤矿井下动火作业,清理煤仓,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反风演习,工作面通过空巷采空区,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综采放工作面安装和回撤,掘进工作面贯通前,突出矿井石门揭煤、突出危险区过构造带等高危作业实施前,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科室、区队开展1次专项辨识评估,重点辨识评估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形成专项辨识评估纪要。如有新增重大风险,应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 清 单 ;2.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提出指导意见3查现场和资料。辨识 缺1次扣1分;辨识组织者不符合要求扣 0.5分,参加人员缺1 人扣0.2分,辨识内容 缺1项扣0.5分;新增 重大风险未补充清单 扣0.5分,重大风险管 控措施不完善、操作 性不强1项扣0.2分; 辨识评估结果未体现 应用缺1项扣0.5分1.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所在省份、隶属集团煤矿发生较大事故,全国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科室开展1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评估,重点识别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 形成专项辨识评估纪要;如有 新增重大风险,应补充完善重 大安全风险清单;2.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2查现场和资料。辨识缺1次扣1分;辨识 组织者不符合要求扣 0.5分,参加人员缺1 人扣0.2分,新增重大 风险未补充清单扣0.5分,重大风险管控 措施不完善、操作性 不强1项扣0.2分;辨 识评估结果未体现应 用缺1项扣0.5分24项 目项 目 内容基本要求标准 分值评分方法得分风险管控分 级 管 控1.矿长掌握并落实本矿重大安 全风险及主要管控措施,分管 负责人、副总工程师、科室负 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掌握相关 范围的重大安全风险及管控 措 施 ;2.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作业的 区队长、班组长掌握并落 实该区域重大安全风险及相 应的管控措施,区队长、 班组长组织作业时对管控措 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班 前会通报本工作区域风险点; 3.岗位人员作业前进行安全风 险 确 认 ;4.矿长每年组织对重大安全风 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 效果进行总结分析,指导下一 年度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纳入 全矿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分析报 告 5查现场和资料。抽考 不少于4人,矿长完 全不掌握不得分,掌握不全面1项扣0.5 分,其他完全不掌握1 人扣0.5分,掌握不全 面扣0.2分;发现措施 未落实1项扣0.5分;未进行确认现场1处 扣0.5分;随机抽查现场2名岗位人员未确 认或不全面1人扣0.2分;未总结分析扣2 分;其他不符合要求1 项扣0.2分保障措施组 织 宣 贯1.年度辨识评估完成后1个月 内,对入井坑、地面相关 人员进行宣贯,内容包括与本 岗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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